以下所有模都作为 上有限维线性空间, 表示 ,其一组标准基为
其上基础的李括号关系为
权与极大向量
设 为任一 模。由于 是半单向量(可对角化),Jordan定理的保存性 给出 在 上的表示是半单的,因此在其上作用也是半单的(虽然这要求 代数闭)。这使得 可以表示为一系列 的特征子空间的直和
当 不是特征值时, 也有其意义。
定义:权(weight)、权空间 (weight space)
记 为 中 的表示对应的特征子空间。当 时,称 为一个权, 为一个权空间。
权在 的作用下有一个重要的性质:
若 ,则 ,。
证明:
对 同理。
由于 有限维,直和 是直和,引理导致因此必存在 使 是 。对这样的 ,我们称:
若非零向量 被 零化,则称 是一个权 的极大向量。
不可约模的分类
现设 是一个不可约模。任取一个极大向量 ,我们记
则我们有如下的递推关系:
- ,
- ,
- 。
证明: 首先,2 是显然的。
对 1,对 归纳。 是对的,而对更大的
对 3,同样对 归纳。 是对的,而对更大的 ,
这就证明了这一结论。
记旗 ,则上述结论可定性地写为:
- 稳定这个旗;
- 将 打到 ;
- 将 打到 。
上面的引理可以导出不可约模上有关极大向量的重要刻画:
设 是不可约 模。
- 关于 , 是 的直和,这里且 , 。
- 在非零数乘等价意义下有唯一的一个极大向量,其权为 ;称此权为 的最高权(highest weight)。
- 对 的作用由上述引理 给出,若基的选择由上面的记法给出。特别地,这说明对每个维数 ,同构意义下至多存在一个不可约 模。
证明: 公式 1 给出所有的非零 都是线性无关的。
因为 ,令 是使 的最大正整数,显然 。将这些公式放在一起考虑,这给出 是一个与 不同的 模。但 是不可约的,因此这个模就是 本身,因此 的一组基是 。
可作分解:
这里 是一个一维子空间。
另一方面,注意到对公式 3 代入 ,可以得到
但 ,从而 ——权被表示空间 的维数唯一确定。因此极大向量是唯一确定的。
以上说明,权为 ,这是一个非负整数。
此外,更进一步,对这组基, 对应的同态的矩阵可以被写出来:注意上面的公式给出 诱导一个对角阵、 诱导一个严格上三角阵, 诱导一个严格下三角阵。
定义:最高权(highest weight)、最高权向量(highest weight vector)
称有限维不可约表示的唯一的极大向量的权为最高权、该极大向量为最高权向量。
我们已经清楚如何在低维下构造合适的模:一维时为平凡模,二维时为自然表示,三维时为伴随表示。对任一 ,上述的引理给出定义 维子空间上不可约模的方法——称此为 。
的结构对称性可用自同构 的语言更好地阐述。设 是一个不可约表示,其权为 ,则上述公式给出 与 是幂零同态,我们可借此定义一个线性空间 的自同构:
我们设 ,则表示是忠实的,因为 为单李代数。自同构 一节的讨论给出 被 共轭作用的结果与将 应用于 是同样的。
但 ,因此这一结果可被直接计算,计算的结果是:
由上可知 将权为 的基向量 打到权为 的基向量 的一个倍数。
更一般地,若 是任一有限维 模,则 将正、负权空间互换。
设 是任一有限维 模, .则 在 上的所有特征值均为整数,且每一特征值出现的次数与其相反数相同.进一步,在 的任一不可约直和分解中,被直和的项(summand)数正好是 ,这里 、 分别为权为 及权为 的权空间.
证明: 若 ,已证;否则由 Weyl 定理知可将 写为不可约子模的直和.对每一不可约子模应用权空间分解定理,即得到特征值为整数、出现次数与相反数相同的结果.
对第二问,只需注意到对每个不可约 模,若其最大权为奇数,则其存在唯一的权向量位于 中;若为偶数,则其存在唯一的权向量位于 中.
两个习题结论
特定权模的一个具体构造
不可约表示的极大权可被如下“自然地”实现:设 是二维线性空间 的一组基, 在其上自然作用。设 是二元多项式代数,将 在 上的作用设为 上作用在 Leibniz 律下的扩展:
- 试证明以上的扩展是良定的,且 变为一个 模.
- (有限维不可约权 模) 次同次多项式空间在 作用下稳定,且其在最高权 下不可约。
- (一类特殊的无限维权 模)考虑线性空间
其上作用定义为上述导出。则 是一个最高权为 的 模。
事实上,我们有如下 Claim:
- (不可约无限维权 模) 不可约当且仅当 。
- (可约无限维权 模分解为有限维权 模与不可约无限维权 模直和)若 ,则 有唯一的非零真子模 ,且
证明: 我们首先来计算 的表示。注意到在原表示中
则
再由 Leibniz 律,这说明 ,,从而 。二线性性是显然的,而李括号与交换子的相容性也是对的(由 Leibniz 律),故这一定义是良定的, 为 模。
显然在 的作用下,同次多项式打到同次多项式,从而该空间是稳定的;另一方面,假设其可约,则其存在一个子模 ,。
在这组基下, 对应的矩阵分别是
若 ,则 是 的不变子空间 ;特别地, 在 上的特征向量均为其在 上的特征向量。但 在这组基下为对角阵,因此特征向量为 , 由这些元素中的部分张成。但 、 在这组基上作用相当于左推、右推算子,因此三个元素的共同不变子空间要么为 ,要么为 ,这就说明 不可约。
附注:对角元互异的对角阵的不变子空间由其部分特征向量张成
设 为对角元互异的对角阵,则
由 ,得 。
限制在任一不变子空间上时, 一定有 个根,且 ,因此 可表示为
因此 ,从而 限制在 上可对角化,故存在一组特征向量张成 。设这组特征向量为 ,对应的特征值为 扩充为原空间的一组基 ,令 有
但对 中的特征值 ,其在大空间中只有唯一的特征向量,因此 即是其在大空间中唯一的特征向量,从而 由 的部分特征向量张成。
由于 ,因此权为 。容易注意到最高权向量是 。
我们最后通过 Claim 来验证最后一问。
Claim 的证明: 这里应当注意到对基向量 ,
- 对 :
- 当 时, 作用于 是幂零的;
- 当 时, 对 的作用不幂零;
- 对 :
- 当 时, 作用于 是幂零的;
- 当 时, 的作用不幂零;
- 对 :
- 当且仅当 为常数,即 时, 的作用幂零。
的基形如 , ,因此:
当 时 。而 对 时为“无穷无尽的右推算子”,因此 对 项的左乘作用遍历所有基,从而 在 的表示下的不变子空间必包含 的所有基或为 ,故 不可约。
当 时, 可表示为
先前已经证明 是 模,从而其为一个 子模.因此
其中,项 的权为 : 是原最高权向量,其权为 ,且每被 作用一次后权下降 2(这是 x与y作用于权空间之后权加减2 的结论).这说明 子模 的最高权是 .但(类似上面的方法)可以注意到其与 的最高权相同.其应当是同构的,下面我们来看看如何构造这个同构.
这个同构肯定把基打到权相同的基.注意 的最高权为 , 中 的权也是 ,这说明构造出的同构应当将 打到 ,但或许需要乘上一个常数来调整,使得 成立:
两边用 作用得:
即
这应当对应于
对 ,两边用 作用得
即
这应当对应于
两式共同给出 ,故 满足要求.最后对 ,由 知只需 满足要求,就有 满足要求.因此映射
是 到 的一个同构.
张量积模的分解
回忆:张量积模 的作用定义为 Leibniz 律:
假如作张量积的两个模是 及 ,设其权向量为 及 ,其中 分别为最高权向量.对 及 ,我们有
因此,全体 可用杨辉三角来表记:全体 恒等的 为同一层.但注意 或 时 消失,因此该杨辉三角的非零层一共也就 层,杨辉三角退化为“杨辉平行四边形”.这说明:
同时,引理还说明
的权集为 .
另一证明. 回忆权空间的定义: .对 及 ,有 ,,于是
从而 位于权空间 中,故全体的权构成集合
从而也证明了上述二结论.
我们记一个 模 的权集为 .
设 ,则
是 的唯一不可约分解.
证明: 由引理知, .“杨辉平行四边形”给出权为 , 的向量个数应当是 ,这立刻说明 应形如命题中的结构.